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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补贴:“自发自用”比“卖电”

来源:海峡导

作者:张顺和

时间:2013-09-03

    国际新能源网讯:不管是自用还是卖电,每度电均补贴0.42元。8月30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厦门业内人士表示,根据这一补贴政策,自发自用显然比卖电划算。

    此外,据知情人士透露,除了国家补贴的利好外,福建省地方性补贴标准也有望于今年出台,或许将达到0.25元/度。

    一度电补贴0.42元

    根据发改委的最新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照全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而在今年3月份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每千瓦时补贴标准仅为0.35元。

    记者了解到,厦门此前公开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是,由电网回购的电量,价格为1元/度。“还没有收到具体补贴细则。”昨日,厦门市电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导报记者,之前的标准也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计算得出,但今后的补贴标准肯定是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该负责人还分析称,新的补贴政策力度比之前的更大,以前是按上网的电量来计算,只有卖给电网的电量才有补贴,而现在不管是自用还是卖给电网,都有补贴。

    自发自用更划算

    “新政策肯定会加快光伏发电的推广速度。”昨日,厦门东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最新的补贴政策,自发自用肯定会比“卖电”划算。所以,在设计装机容量时,最好还是根据自身的用电量来衡量。

    今年,东港智能公司开拓了帮助别人开发光伏发电项目的业务,目前已经接到了十几单业务。

    导报记者查询厦门销售电价获知,居民生活用电全日时段不同档级的电价在0.5元到0.8元/度之间,而一般工商业用电平时段的电价为0.75元到0.83元/度。

    据了解,厦门上网收购电价为0.448元/度,加上0.42元/度的补贴不到0.9元。而如果自用的话,按照目前厦门销售电价,居民生活用电每度电可获得最少0.92元、最高1.22元的回报;工商业用电可获得最少1.17元、最高1.25元的回报。

    地方补贴也将出台

    除了国家补贴的利好外,记者还了解到,针对光伏发电的地方性补贴也很快就会出台。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福建省的地方补贴或许将达到0.25元/度。“今年肯定会出来,不过具体标准还没公布,不好说。”厦门光电子行业协会副会长马承柏告诉导报记者,据他了解,省经贸委已就光伏发电补贴进行了规划并形成了相关文件,目前正处于报批阶段,很快就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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