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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总体指标如何按三类地形区分别编制?

来源:

时间:2016-03-17

总体指标如何按三类地形区分别编制?

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地面自然坡度千差万别,可用于光伏发电站工程的地形主要以平原和丘陵为主。地形的分类,在国际上尚未有统一的标准,目前比较通用的有三类标准地形区、五类标准地形区、八类标准地形区。

《指标》根据地面坡度和光伏发电特点,将地形区分为三类,即Ⅰ类地形区、Ⅱ类地形区和Ⅲ类地形区。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按这三类地形区分别编制。Ⅰ类地形区是指地形无明显起伏,地面自然坡度小于或等于3度的平原地区;Ⅱ类地形区是指地形起伏不大,地面自然坡度为大于3度但小于或等于20度,相对高差在200米以内的微丘地区;Ⅲ类地形区是指地形起伏较大,地面自然坡度为大于20度,相对高差在200米以上的重丘或山岭地区。

采用三类地形区,对地形地貌的覆盖面比较宽,基本涵盖了我国所有地形、地貌,同时也提高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在各类不同用地条件下占地规模控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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