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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政策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0-02-21
2月21日,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其中提到,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到当地新能源发展规划中。
原文如下:
东营市公共机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全面推开
为推进东营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挥公共机构使用和消费清洁能源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在全市公共机构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公共机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利用公共机构办公楼楼顶,由企业投资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公共机构获取便宜价格用电、合同期内楼顶防水保障等节约经费开支的条件,达到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前期,市直和广饶县部门单位已经开展了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以市直试点项目为例,由招投标确定的中标企业投资建设了容量730K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合同期内预计节省用电资金136万元,预计节省防水资金99.6万元。从节能环保角度看,项目平均每年可节省用煤352.21吨,减排CO2 757.51吨,相当于种植了984.82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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