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阳能政策

福建323MW集中式光伏名单公示,配储不低于10%/2小时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时间:2021-11-20

11月17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2021年集中式光伏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本批集中式光伏试点项目共9个,其中近海渔光互补项目8个,规模323MW,粮库屋顶项目1个,规模0.18MW。试点项目分别建设在福州、泉州、莆田三地。具体名单如下:

福建省要求试点项目应配建挂钩比例不低于10%(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储能设施,储能设施要与试点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未同步配套建设的,电网企业不予办理并网。

同时电网企业要加快做好试点项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设,确保试点项目并网需要。对于电网企业建设确有困难或规划建设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试点项目配套送出工程由发电企业投资建设,可多家联合建设,也可一家建设、多家共享,并在与电网企业协商同意后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

根据之前,福建发改委发布的《因地制宜开展集中式光伏试点工作》的通知,此次公示的项目主要从近海养殖渔光互补、工业园区成片屋顶光伏、污水垃圾处理厂光伏、已完成生态修复的废弃矿区光伏、粮库屋顶五大类集中式光伏项目中选取。

另外,这些公示的项目原则上秉持年内开工,年内并网。需要强调的是,光伏组件方面将优先采用二代异质结太阳能电池产品等国家第一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以下是原文件:


特别声明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太阳能光伏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太阳能光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太阳能光伏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微信 朋友圈

相关推荐

更多太阳能光伏信息推荐 >

图片正在生成中...

关闭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