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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政策
来源:智慧光伏
时间:2022-06-13
2022年初,户用光伏装机第一大省山东,首先提出户用光伏项目参与电网调峰;近日,山东又准备要求户用光伏项目参与分摊偏差考核费用!
5月21日,河南计划将省内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纳入市场主体范围,参与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管理,按现行交易规则中新能源电厂调峰费用分摊办法进行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将所有新能源发电企业纳入辅助服务市场交易主体范围。
而山东更厉害!380V的户用光伏项目,都要参与费用分摊了!
近日,山东印发《关于2022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
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为促进电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有关各方公平参与市场,结合我省新能源快速发展情况及运行特性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原则,逐步将分布式新能源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与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同等参与市场偏差费用分摊(包括机组启动费用、特殊机组补偿费用、调频服务费用和优发优购曲线匹配偏差费用)。
今年7月份起,将省内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非户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
2023年1 月份起,省内全部非户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新建并网的户用分布式(不含扶贫项目)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
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逐步将所有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扶贫项目)纳入电力市场交易主体范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以其全部上网电量为基数分摊市场偏差费用。
目前,各省的偏差考核费用大致在在1~3分/W之间。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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