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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政策
来源:寻乌县发改委
时间:2022-07-18
近日了解到,寻乌县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补充通知。
通知提到:
1、前置项目审批备案中县供电公司审批意见。由县供电公司根据项目报装建设所在地的电网可开放容量进行核准,不具备接入接入条件的暂缓审批,待条件具备后再予以审批。县供电公司应每月公开县域内电网可开放光伏接入容量。
2、规范项目建设报装资料,房屋权属证明材料需镇、村两级盖章,资料不齐的不准予以报装;并网后两个月内须进行竣工验收,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供电部门予以解网。
3、严禁光伏能源企业私自租赁农户屋顶形式建设光伏电源。一经核实,该企业将纳入黑名单,该光伏工程予以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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