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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屋顶光伏高度!广东东莞《分布式光伏管理办法》发布

来源: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2-11-08

近日,东莞市发改委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在通知中提出:

在项目竣工并符合并网验收条件时,项目单位需书面向东莞供电局提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并网调试申请表》东莞供电局在接到申请书后,低压220(380)伏居民项目、低乐220(380)伏非居民项目、中乐10(20)千伏非居民项目分别在3、5、8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对项目资料完整性进行验收,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完成与项目业主签订《购售电合同》、中压10(20)千伏非居民项目还需签订《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将验收情况书面反馈给项目单位。

光伏项目完成登记备案后因不可抗力需过户的要重新登记备案,原登记备案自动失效。

光伏项目建设采用的光伏支架要采用防腐防锈材质,材质符合《太阳能光伏系统支架通用技术要求 JG/T490》,光伏支架风力荷载与重力荷载级符合国家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平面屋顶项目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 2.8 米,具有楼梯间的居民楼项目光伏组件不高于楼梯间屋面 1 米(最高点应不高于顶屋屋面 4 米),并且四周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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