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阳能政策
来源: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
时间:2023-12-27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获悉,12月25日,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2023—2025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浙江省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有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推进磐安县分布式光伏发展,提高新能源发电占比,结合《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及磐安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通知明确,对在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元/瓦。
本办法自2023年度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适用对象为磐安县域范围内,以及在金磐开发区纳税的投资建设方。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并与本办法冲突的,按上级政策要求实施。
原文如下: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太阳能光伏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太阳能光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太阳能光伏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正泰新能Astronergy 15分钟前
光伏头条 15分钟前
晶澳科技 JA Solar 16分钟前
图片正在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