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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光伏累计突破550MW!浙江永康市新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印发

来源: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4-01-23

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17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康市新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的通知。

通知指出,围绕“绿色低碳、保供稳价”的决策部署,推动源、网、荷、储四侧同时发力,着力建设“四个一工程”,到2025年,全市光伏装机容量翻一番,累计装机突破55万千瓦,储能电站建设突破一百兆瓦,充电桩建设超过一千个,建成加氢站一座。完善配套电网设施,新增220千伏变电站一座,110千伏变电站5座,新增线路长度超100公里。

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依托永康省级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工作,创新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模式,重点推进农村住宅、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建筑屋顶、集体闲置土地等资源,推动村民住宅屋顶分布式光伏和林光、农光、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利用工业园区厂房、商业综合体、公共机构建筑屋顶等资源,积极推进工商业兆瓦级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展。与永康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网点建设工作协同,谋划建设一批光储充一体化品牌项目。基于光伏资源摸底情况,合理布局开发地面集中式、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到2025年,全市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超过500兆瓦。根据浙江省和金华市相关政策,适时开展风电项目开发,探索在条件合适的工业园区建设高标准分散式风电项目。

到2024年底,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公共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100%安装,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上空可利用面积100%安装,新增装机容量55兆瓦以上;到2025年底,工商业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新增装机容量130兆瓦以上;到2025年底,结合建筑节能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鼓励户用屋顶安装光伏,城市居民、农村户用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比例达到30%以上,新增装机容量15兆瓦以上。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屋顶应具备承载光伏发电系统能力,并同步设计,实现可利用面积100%安装;新建工业厂房要将光伏建设相关要求纳入新建工业厂房项目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条件,实现可利用面积100%建设,新建民用建筑推广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未来社区安装比例达到80%以上。强化施工图审查管理,在设计阶段落实好规范标准及有关政策要求。到2025年底,新增装机容量120兆瓦以上。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永康市新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永康市新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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