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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政策
来源: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04-03
国际能源网获悉,4月3日,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潮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潮安供电局充分考虑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的需求,加强配电网升级改造,努力做到“能并尽并”。对于装机超过局部电网承载能力的,在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可采取适当反送电措施,为分布式电源提供并网服务。
文件表示,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消防、结构安全、综合管线、维修、排水、防雷接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建设。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25年,不应作为消防应急电源。
文件明确,严格控制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旅游街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沿线等特定区域建筑物屋顶设置屋顶光伏项目, 如确需设置,要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规定。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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