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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项目
来源:新田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05-11
国际能源网获悉,5月10日,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自然资源局发布新田县三井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公告,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为三井镇三井社区集体土地,面积约8.24亩。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新田县三井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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