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阳能政策
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4-12-26
12月24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7年,海上光伏集约化开发迈出坚实步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全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全省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2000万千瓦。
重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围海养殖区和电厂确权温排水区开展60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建设工作,用海面积约346.25 平方公里,装机容量2725万千瓦,全力打造江苏省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形成基地化、立体式开发格局,促进海上光伏降本增效。
优化电源送出通道,充分利用项目周边已规划布局的海上风电、清洁高效火电等资源,实现“风光火”打捆送出,并按要求配置或购买功率不低于10%、时长2小时的新型储能设施(服务),实现多能互补一体化运行,提升海上风光基地送出稳定性和开发经济性。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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