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阳能政策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5-02-21
2月19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废止一批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光伏电站项目的通知。
文件提出,为规范项目管理,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福建发改委印发了2021—2023年各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试点项目),但受国家要素保障部门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光伏项目已不具备开发条件。根据各地报来的梳理情况及废止建议,决定废止惠安县智慧光伏碳中和项目等10个项目,共计114.3万千瓦。
原文如下: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太阳能光伏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太阳能光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太阳能光伏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光伏头条 1小时前
光伏头条 1小时前
光伏头条 1小时前
图片正在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