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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组织申报光伏建筑试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济南市住建局

时间:2025-03-17

3月14日,济南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光伏建筑试点项目的通知。为全面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济南市“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优化建筑领域能源结构,推动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技术的规模化应用,以场景拓展试点项目引领为抓手,积极推动在公共建筑领域建设光伏建筑试点项目。

原文如下: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组织申报光伏建筑试点项目的通知

济建节科字〔2025〕1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济南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济南市“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优化建筑领域能源结构,推动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技术的规模化应用,以场景拓展试点项目引领为抓手,积极推动在公共建筑领域建设光伏建筑试点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条件

(一)我市已建或在建的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光储直柔”系统的建筑工程项目。鼓励新建的办公建筑、商业楼宇、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车站机场等公共建筑,同步配套建设光伏设施。

(二)申报项目为在建的建筑项目,应依法取得相应建设许可,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申报单位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无重大不良记录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投诉。

(三)申报项目光伏系统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申报单位需承诺光伏系统与建筑主体同寿命周期维护,应建立年度安全检查制度。

(四)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在2025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并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的专家核查。如确无法竣工,应标明项目预计竣工日期。

二、申报主体

由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单独申报或联合有关单位申报。属以下情况的,应联合申报:

(一)光伏建筑一体化、“光储直柔”系统由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应联合系统投资单位共同申报。

(二)已建成项目,应联合运维单位共同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按照主要试点内容选择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项目或“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其中一类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

1. 项目应具有光伏系统建筑应用的专项技术方案、设计文件等,与建筑本体一体化设计、施工。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监测系统,具备发电总量、发电功率、通信、安防等实时监测功能。

2.光伏组件效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不小于100kWp。

3.光伏电池组件及逆变器生产企业须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电池组件提供不低于10年的质保,不低于25年的最大功率保证;逆变器提供不低于8年的质保。

(二)“光储直柔”技术应用项目

1. “光储直柔”系统应包含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系统及柔性控制系统。

2.太阳能光伏系统应是在建筑场地内建设的分布式或一体化系统,且项目应在供配电系统中配置储电装置和低压直流配电系统,用电具有可调节、可中断特性。

3. 建筑“光储直柔”系统应确保光伏发电自用率,并配置不少于一种形式的储能;直流负荷功率占光伏发电功率的比例应不小于20%,单次调节电量比例应大于10%,单次调节时长应大于1h。

四、申报程序及资料

(一)项目申报。每个项目应填写《光伏建筑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同时应分类提供以下材料:

1.光伏建筑一体化建筑应用项目:光伏系统建筑应用技术方案、发电监测系统建设方案、主要组件及设备说明书、质保证明、运行监测数据等。

2.“光储直柔”技术应用项目:专项技术应用方案及图纸、主要组件及设备说明书、设备选型、运行监测数据、测试结果、分析报告等。

(二)组织遴选。我局组织对申报资料开展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视情况进行现场复核。

(三)确定试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列为济南市2025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光储直柔”技术应用项目,并对外公布。

五、有关事项

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试点过程中注重资料收集,做好经验总结。我局将对试点项目进行不定期的跟踪调研,试点项目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优秀试点项目,我局将通过组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对试点项目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附件电子版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绿色建筑节能与科技处邮箱sjwkjjnc@jn.shadnong.cn。

联系人:陈歆萌,联系电话:51703692。

附件:光伏建筑试点项目申报书.doc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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