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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政策
来源:临沧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3-31
3月28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文件提出,实施好“光伏+”项目,开工新能源项目200万千瓦以上,并网装机160万千瓦。
加快500千伏耿马、220千伏佤山(勐角)输变电工程和140万千瓦云县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建成投产永德县共享储能、中核临翔储能电站项目二期。推进绿电+智算中心项目建设,抓好绿电建档立卡、绿证认定及绿电消费,加快绿电价值转化。
原文如下: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5〕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强化目标导向,勇于争先创一流;强化系统观念,整体推进抓重点;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提效能;强化创新引领,注重实效求突破;强化纪律意识,勤廉并举守底线”等要求,抓落实、强执行,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
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情况报告和沟通联络,并于2025年3月11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分别于4月3日、7月3日、10月3日、12月3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督查室。
2025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产业投资增长9%。(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农林牧渔业可比价总产值增长4%。(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责任领导: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责任领导: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均增长1%。(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责任领导:冯卫庆、李丕明;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粮食总产量达110.5万吨。(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省级下达目标。(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定不移扩投资促消费,有效激发内需潜力
(一)持续优化投资结构
1.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争取更多“两重”“两新”项目落地和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坚持大抓产业、大抓实体经济,定期调度重大产业项目,提高开工项目质量,加力产业项目投资攻坚,实现产业投资占比达50%。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民间投资增长9%、占比达40%。(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提升项目质效
2.坚持大抓项目,高质量谋划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0项。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厅级领导挂包重大产业项目机制,着力提升项目开工率、工程完成率。(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争取凤巍、双沧高速恢复建设,加快南云、沿边高速建设,全力攻坚云临高速大亮山隧道,实现临清高速建成通车。实施国道219线永德至镇康、耿马至沧源段改扩建项目。加快临清、临普铁路前期工作。(责任领导:康飞;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耿马灌区、马鞍桥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开工大勐统河灌区、香竹林水库等项目,完成29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责任领导:康飞;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紧扣国家发展重点和政策导向,紧密结合临沧实际和发展需求,高标准谋划“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充分释放消费潜能
6.实施消费提振专项行动,增收减负、丰富供给,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责任领导:蒋世良、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积极发展首发经济。(责任领导: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积极发展银发经济。(责任领导:王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带动消费5亿元以上。(责任领导: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抓好临翔区社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责任领导:杨志厅、冯卫庆、王萍、康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临翔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县域电子商务中心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责任领导:冯卫庆、康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抓好节庆活动,办好边交会、百侨会,支持以市场化运营方式招引承办重要赛事,充分激活消费潜力。(责任领导:樊冲、杨志厅、冯卫庆;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侨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定不移发展绿色经济,加快产业提质增效
(一)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
13.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改造、优化传统产业,实施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坚持市场需求导向,以科技创新引领生产要素集聚,建设现代生态农业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构建产业循环链条,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责任领导:冯卫庆、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发挥临沧坚果产业联盟作用,提质增效示范推广达140万亩。(责任领导:蒋世良、冯卫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建设好云南省澜沧江流域茶树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重点实验室,办好第34届中国茶业科技年会暨第二届茶文化年会。(责任领导:杨志厅、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高质量建设国家糖料蔗保护区110万亩。(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快培育区域公共品牌,支持企业打造品牌,提升“临系”品牌影响力。(责任领导:冯卫庆、王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新增绿色有机认证面积20万亩、绿色有机认证产品60个、名特优新农产品5个以上。(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完善双江咖啡产业“用20%带动80%”的做法,做精农业产业,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户以上。(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工业强基增效
21.坚持以资源换产业,以园区聚产业,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责任领导:蒋世良、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实施好“光伏+”项目,开工新能源项目200万千瓦以上,并网装机160万千瓦。(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快500千伏耿马、220千伏佤山(勐角)输变电工程和140万千瓦云县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建成投产永德县共享储能、中核临翔储能电站项目二期。推进绿电+智算中心项目建设,抓好绿电建档立卡、绿证认定及绿电消费,加快绿电价值转化。(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临沧供电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4.推动锗、高岭土等矿产品精深加工和矿产业绿色转型,促进绿色能源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责任领导:冯卫庆、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5.布局发展低空经济、氢能等新兴产业。(责任领导:蒋世良、冯卫庆、康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6.用好沪滇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机制,提档升级重点产业园区,一体化统筹规划建设5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争取临沧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责任领导: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云南云县产业园区、云南凤庆产业园区、云南耿马产业园区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7.突出园区主导产业,提高亩均效益,亩均投资强度达160万元、亩均营业收入达80万元。(责任领导: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8.全市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户以上。(责任领导: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29.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林权服务水平,推动全周期森林经营利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大力发展林药、林菌、林禽等种养产业,打造一批林下示范项目。(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0.开展特色种质资源创制。(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1.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业。(责任领导:杨志厅、李丕明;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2.推广“企业+国有林场+农户”模式,有效盘活国有林场。建设原料林基地7万亩。(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3.开展“碳汇临沧”行动,推进临翔区林业碳汇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领导:蒋世良、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壮大旅游产业
34.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做好旅游与文化、乡村、产业、边境、康养融合的文章,扶持壮大旅游业经营主体,持续推出特色精品旅游线路,谋划推动“中国临沧黄金十字旅游带”建设。以沧源全域旅游为龙头,以乡村旅居为重点,推进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加强文旅创意和营销,加快打造“旅居临沧”品牌。建成乡村旅居重点村50个、“创训养”示范基地3个、旅居示范项目15个,旅居人数达20万。推进沧源崖画谷、翁丁原始部落、鲁史古镇等景区提质升级。实现接待游客4400万人次、旅游总花费增长5%。(责任领导:杨志厅;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增强高质量发展活力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35.坚持“一利五率”目标管理,调优国资国企布局结构,增强活力,提高效率。狠抓市场开拓、管理挖潜、降本增效,优化资产配置,促进存量资产盘活,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资国企核心竞争力,加快向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实现市属国企营业收入增长5%。融资平台压降6户以上。(责任领导:蒋世良、樊冲;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财税金融改革
36.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力消化存量暂付款,严格专款拨付,提高财政支出精准性、有效性,增强地方财政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巩固烟、酒、糖、电等传统税源,培植新能源、商贸、建材等财税增长点。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责任领导:蒋世良、樊冲;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37.提前谋划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探索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8.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9.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加大耕地垦造力度。(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0.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责任领导:蒋世良、康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各项改革
41.深化园区体制改革,探索“管委会+公司”等模式,不断健全园区管理运营机制,建立差异化园区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发展壮大园区经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责任领导:冯卫庆、李丕明;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2.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3.完成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抓好供销、农垦、基层治理等改革。(责任领导:蒋世良、樊冲、王萍、李丕明;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农垦局、市供销社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定不移加快创新示范区建设,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夯实科技创新支撑
44.启动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阶段性进展评估,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操作的“临沧模式”。(责任领导:冯卫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5.高水平建设云南木本油料(核桃)创新研究院、云南月季种业创新研究院等研发机构。(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6.推荐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平台15个以上。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户以上,认定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60户以上。(责任领导:冯卫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7.加强科学普及工作,开展“科技入滇”进临沧活动,落实“兴滇英才”“兴临人才”支持计划,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银龄专家,实现科技特派员、特派团县(区)全覆盖。探索实行“事业留编、企业用人”机制。(责任领导:杨志厅、冯卫庆、王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科技创新服务产业发展效能
48.加大科技投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促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强化科技兴农,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大高原特色农业食品精深加工、中药材药食同源、中药饮片、院内制剂等创新研究力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0项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17%。(责任领导:冯卫庆、李丕明、王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49.推进“数据一张网”建设,实现数据归口汇聚和共享利用。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提升数字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以数字技术融合应用赋能传统产业创新,打造永德县饲草种植加工等数字农业示范基地。(责任领导:蒋世良、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0.大力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积极对接省级“云茶联”“云咖联”等产业互联网平台,发挥“冰岛茶荟”等直播平台作用,加快形成产业链竞争优势。(责任领导:冯卫庆、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1.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G基站1600个,建成数字化车间10个。实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增长10%。(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定不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水平
(一)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52.持续消除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密切关注重点群体,加强走访排查和监测预警,确保“应纳尽纳”。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至少采取1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没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做好兜底保障,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一户一策”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强化产业和就业帮扶,抓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提高“万企兴万村”实效,用好以工代赈、“雨露计划”、公益性岗位等渠道,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4.5万人以上。(责任领导:冯卫庆、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53.始终把农民增收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三个一律”要求,大抓乡村富民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做好“土特产”文章。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壮大联农带农主体,健全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落实好益农惠农政策,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4.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新改建农村公路830公里以上,新增280个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以双江为示范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责任领导:康飞;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邮政管理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5.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提高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生活污水治理率。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深化农村移风易俗。(责任领导:杨志厅、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6.建成2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936个整治“提升村”和3.8万户美丽庭院。(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
57.高效统筹“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颜值”“品质”。(责任领导:杨志厅;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8.完成临沧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9.抓好凤庆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创建。(责任领导:蒋世良、杨志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凤庆县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0.加快城市更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责任领导:杨志厅;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1.扎实开展“两违”整治,加力实施“三大工程”,新建和更新改造城市管网300公里以上,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6979户、保障性租赁住房2010套。(责任领导:杨志厅、李丕明;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2.实现充电站县(区)、充电桩乡镇全覆盖。(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3.大力发展城区经济,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与就业创业互促共进,增强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责任领导:蒋世良、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4.实施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落实好随迁子女入学等政策,推进城乡连接及划分、村改居等工作,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0.5%。(责任领导:蒋世良、杨志厅、李丕明、王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定不移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南向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加快构建内引外联开放合作新格局
(一)推进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
65.深化对缅交流合作,及时研究解决新通道运行中的问题,持续推进口岸通道管控措施调整优化。提速临沧火车站物流园区、云县滇西物流产业示范园区等新通道沿线重点项目建设。(责任领导: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口岸办、临沧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6.优化海公铁多式联运运行模式,公铁联运集装箱增长20%以上。(责任领导:冯卫庆、康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7.完成亚开行贷款临沧边合区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建设。(责任领导:冯卫庆;责任单位:临沧边合区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8.推动孟定清水河口岸国际无水港项目,抓好孟定国际新兴口岸城市和镇康、沧源扩大沿边开放重要中心城镇建设,以口岸促产业、促城镇化。(责任领导:蒋世良、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口岸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9.建成孟定清水河口岸进境粮食、水果、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加快南伞、永和口岸转新开放为国家口岸,构建“口岸+通道+市场”协调发展的开放组合。发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壮大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责任领导: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招商引资质量
70.坚持全市招商引资“一盘棋”,认真落实招商引资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市内招商项目跨区域协作。强化产业链招商,建立现代产业精准招商体系,市级确定重点产业招商项目不少于100个,各县区(园区)动态储备项目不少于50个。推动人才发展集团市场化运营。开展“投资临沧”系列招商活动,拓展市场化招商、场景招商和以商招商渠道,提升招商项目履约率、落地率,支持现有项目增资扩产。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项目40个以上,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实际利用外资均增长10%以上。(责任领导:樊冲、冯卫庆;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临沧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71.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启动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深化“主要领导坐诊、巡诊、上门问诊”和“助企服务员”等机制,加大助企帮扶力度,完善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持续解决拖欠企业账款、要素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办好惠企实事。建立政企交往正面、负面和倡导清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责任领导:蒋世良、杨志厅、冯卫庆、王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2.加强经营主体培育,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净增“四上”企业80户以上,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63%以上。(责任领导:蒋世良、杨志厅、冯卫庆、王 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3.运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和“融信服”中小企业贷款平台,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8%。(责任领导:蒋世良、樊冲;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临沧金融监管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守护美丽临沧
(一)持续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74.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落实南汀河、小黑江流域治理重点任务,实施澜沧江流域(临沧段)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责任领导:李丕明、康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5.抓好矿山修复治理。(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6.严格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廊道、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责任领导:杨志厅、李丕明、康飞;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7.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防控外来物种入侵。(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78.坚决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9.注重源头防控,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大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成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双江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扩建)等项目。(责任领导:杨志厅、李丕明;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0.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责任领导:康飞;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高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责任领导:杨志厅、李丕明;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2.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绿美临沧建设
83.加快城乡全域绿美建设,协同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完成义务植树600万株。(责任领导:蒋世良、杨志厅、李丕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4.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建设无废城市、无废园区、无废企业。(责任领导:蒋世良、杨志厅、冯卫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临沧边合区管委会、临沧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5.抓好沧源岗德梅山省级森林公园申报建设。(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
86.持续推广“绿美+”经济转换模式,守护好绿水青山,实现好金山银山。(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坚定不移办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过上更美好生活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87.实施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激发青年群体、退役军人创业热情。持续实施“技能临沧”行动,深化“沪滇”劳务协作,拓展就业渠道。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3万人。学习“幸福里”就业服务做法,招“小商”、建“微工厂”,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务工车间。全面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发放贷款不低于6亿元。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扎实开展治理欠薪专项行动。(责任领导:樊冲、冯卫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擦亮临沧教育品牌
88.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三好”嘱托特色思政“金课”。持续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落实“编外校长”和“县管校聘”制度,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和“四名”教育人才培养工程,统筹好“双减”成果巩固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机制。实现临翔、双江、镇康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凤庆、双江、沧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充分发挥市一中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集团化办学、一体化发展,带动初中、拉动小学、促进学前。建成专门学校。完善职教园区建设,稳步推进市直中职学校搬迁办学,提级管理县(区)职业学校,强化科教、产教协同育人。支持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提升办学水平。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现临沧步学嘉育实验学校招生。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责任领导:杨志厅;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健康临沧建设水平
89.落实好“编外院长”责任,加强三级公立医院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市人民医院龙头作用,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向县(区)辐射。持续推进县级医院“百县工程”,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促进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均衡发展,深入落实乡镇卫生院等级创建,实现中心乡镇卫生院慢病诊疗专科和康复科全覆盖。开展村医培优提质行动。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完成临沧市中医医院与临翔区中医医院整合工作,加快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实施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贯彻执行《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责任领导:王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90.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责任领导:樊冲、冯卫庆、王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临沧金融监管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1.全面提升“一老一小”关爱服务保障能力。坚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开展6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困境、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儿童之家建设覆盖率达98%。(责任领导:杨志厅、王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2.落实生育补贴政策,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责任领导:王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3.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责任领导:王萍;责任单位:市残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4.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责任领导:樊冲;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5.常态化整治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责任领导:王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
96.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数字化工程,加快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建设,打造“24小时城市书房”,深化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成惠民演出640场以上。抓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大非遗文化资源挖掘,支持“文博+旅游”“非遗+旅游”活化利用融合发展。完善全民健身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全面发展。(责任领导:杨志厅;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坚定不移守牢安全防线,坚决维护边境稳固社会稳定
(一)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9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自然村长”与网格化治理深度融合,常态化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提升“智慧公安”“数字应急”等信息化治理能力建设水平,全面推开“云表通”工作,推动数据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打好禁毒和防艾人民战争,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市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98.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领导:李丕明;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9.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储备,完善重大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防汛“1262”预警叫应机制,治理地质灾害隐患,抓实防汛抗旱、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灭火、防震减灾。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排查整治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责任领导:蒋世良、杨志厅、王萍、李丕明、康飞;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0.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深化校园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责任领导:杨志厅、王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1.用好地方债务限额管理,发挥增量政策效应,打好防范化解财政、金融等领域风险主动仗。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责任领导:蒋世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2.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市场供给与需求的适配度,有序处置存量商品房,发展城镇旅居。(责任领导:杨志厅;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103.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启动实施第五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工程,深入开展“百企联村”行动,高质量打造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升级版,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和边境新村建设。建成23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4个边境旅游示范村。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领导:蒋世良、杨志厅、康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文化旅游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新时代强边固防升级版
104.深入做好边疆治理各项工作,深化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合力强边固防机制,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村镇城立体支撑的强边固防新体系。完善常态化军地协调和拥军支前机制,持续提升国防动员能力。(责任领导:蒋世良、樊冲;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动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5.加强清水河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筑牢口岸检疫防线。深化“智慧边防”建设应用,实施好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强化边境地区社会治理和跨境警务合作,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坚决守护好神圣国土。(责任领导:蒋世良、冯卫庆、王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广播电视局、市口岸办、孟定海关、沧源海关、南伞海关、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坚定不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106.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更加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责任领导:市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07.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把政府决策、执行、服务全方位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统计和财会监督。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扎实办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让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金点子”成为政府解决问题的“金钥匙”。(责任领导:市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人民至上,建设服务政府
108.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把群众的心上事作为上心事,办成放心事。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不断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勤政为民、简政为民,打造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群众办事环境。(责任领导:市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与时俱进,建设创新政府
109.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守正为基、创新为要,把创新创造作为政府工作和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治理理念、服务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善于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高质量发展中的难题,坚持系统化、创造性抓好落实,不断提高工作辨识度,争取有更多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责任领导:市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实干担当,建设有为政府
110.为所应为,善于作为,以市场有效促进政府有为,以政府有为推动市场有效。把抓落实、强执行作为政府工作最鲜明的底色,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强化“六个关键词”,突出“快”字转作风提效能,凡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都要大胆地干,凡是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都坚决不干,切实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激励干部比学赶超、奋勇争先,努力干一件成一件。(责任领导:市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坚持从严治政,建设廉洁政府
111.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切实加强各领域监督,全面整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转化运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纵深推进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让政府工作人员把外在约束力转化为内在自制力,勤廉并举、德能并重,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本色。(责任领导:市人民政府领导;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办好10件惠民实事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3万人以上,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对10类重点就业群体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低于6亿元,支持不低于2700人创业;新增退役军人就业420人以上。(责任领导:蒋世良、樊冲、冯卫庆;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二)深化“一老一小”关爱服务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不少于28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开展600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专项行动和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蕾”行动,服务覆盖学生和青少年不少于5万人次。(责任领导:樊冲、杨志厅、冯卫庆、王萍;主办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三)打造校园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做好中小学食堂规范提升工作,对5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现场评价,对学校食堂及食材供应商、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常态化监管。(责任领导:杨志厅、王萍;主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卫生健康惠民工程
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建设5个具有Ⅰ级及以上水平的县级儿童急救点(临沧市人民医院、云县人民医院、凤庆县人民医院、永德县人民医院、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各1个);按照知情、自愿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初一在校女生免费接种国产HPV疫苗;支持统筹区内定点互联网医院接入省级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不少于2家;力争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总数达到1000个以上。(责任领导:王萍;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
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少于20000人次,对符合条件要求的案件做到法律援助全覆盖。(责任领导:蒋世良;主办单位:市司法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六)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8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53.9%。(责任领导:杨志厅、李丕明;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交通惠民工程
新改建农村公路830公里以上,新增280个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新增10条以上定制客运线路和40辆以上定制客运车辆。(责任领导:康飞;主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八)提升智能快递取件服务质量
建成“智能快递驿站”50个,通过扫码点亮快件,缩短取件时间。建成5个“24小时无人驿站”和10000个智能快递柜格口,享受24小时全天候“不打烊”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打造更多“便民生活圈”。(责任领导:康飞;主办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九)科技赋能产业增收
发挥院士(专家)团队、临沧市科技市场主体和科研院所作用,在临沧坚果、中药材、咖啡特色产业等方面开展科技攻关,转化科技成果20项以上。新增临沧坚果提质增效40万亩。(责任领导:冯卫庆、李丕明、王萍;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十)推动实现充电站(桩)“县乡全覆盖”
新增充电站45个、充电桩450个,功率5.4万千瓦。与全省同步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目标,努力构建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快速增长相匹配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责任领导:蒋世良;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2025年云南省10件惠企实事临沧市贯彻落实措施
(一)提升电力供应稳定性和可靠性
临沧市落实措施:加快推进现代农村电网建设和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动临翔区“1小时”核心区建设,力争上半年开工建设500千伏耿马输变电工程,年内安全投产110千伏茶房变二期、35千伏冰岛智能站等主网工程。加快山火监测系统建设,实现500千伏线路全线、220千伏线路重要区段山火防控视频全覆盖。高质量完成2025年配网建设任务,实现重过载和严重低电压台区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临沧供电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二)提高环评审批效率
临沧市落实措施:采取线上线下双通道、场内场外双指导、“现场+座谈+答疑”等方式,主动服务、帮助项目业主解决环评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实施重大项目环评“三本台账”调度管理,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审批时限的40%。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节能审查效率
临沧市落实措施:强化节能审查队伍能力建设,提高节能审查专业水平。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节能审查,实现项目申报、受理、审查、反馈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提高工作效率,无重大工艺方案调整的项目,自收到节能审查申请后,1个月内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四)全力保障企业用工
临沧市落实措施: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落实各项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拓岗。以县(区)零工市场为主要载体,对辖区内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走访,动态掌握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积极搭建求职招聘常态化服务平台,开展好每月26日“临沧招聘日”活动。依托“沪滇”“粤滇”“闽滇”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劳务协作。2025年实现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3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五)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
临沧市落实措施: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利用联网办理债券质押类再贷款,提高办理效率。力争全年新增再贷款余额2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六)提升林草要素保障服务效率
临沧市落实措施:积极向上争取年度林地定额。强化事前、事中、事后跟踪服务,及时帮助协调林地要素保障问题。在申报材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使用林草地批文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七)优化调整运输结构,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临沧市落实措施:加快铁路配套物流基础设施和铁路专用线、仓储货场等项目建设。挖掘市内大宗货物运输需求,主动服务、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省级运输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补助。加快推进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培育发展中缅印度洋新通道集装箱物流运输业务,对符合补贴标准的申报企业及时兑付补助。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八)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增值服务功能,促进通关便利化
临沧市落实措施:加大对外贸企业的宣传培训力度,积极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简化贸易申报流程,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孟定海关、沧源海关、南伞海关。
(九)提升中小微企业获贷率和感知度,用好省“融信服”平台
临沧市落实措施: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落地见效,统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不断增强和完善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临沧专区功能,全年新增授信不低于3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临沧金融监管分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临沧市落实措施:落实好云南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措施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制度,动态调整和管理行政检查事项。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推行“综合查一次”,合并检查事项、组织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重复入企。加快推行“扫码入企”,行政检查主体凡检查必登记、凡入企必亮码、无依据不检查、无登记不检查。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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