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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项目
来源:昌黎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5-04-18
日前,河北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拟征收茹荷镇大东庄村的土地,面积1.654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昌审批备字〔2024〕114号),用于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建设。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相关规定,共涉及1个区片,征收茹荷镇大东庄村土地共计1.6545公顷,位于昌黎县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9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详情如下:
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
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昌黎县实际,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茹荷镇大东庄村的土地,面积1.6545公顷。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昌审批备字〔2024〕114号),用于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茹荷镇大东庄村的土地1.6545公顷。其中,农用地1.6545公顷(林地1.6545公顷)。地上附着物等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相关规定,共涉及我县1个区片,征收茹荷镇大东庄村土地共计1.6545公顷,位于我县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9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按照《秦皇岛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指导标准》(秦政办规〔2023〕1号)执行。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一)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二)社保保障措施:依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落实社会保障费金额49.1387万元缴入社保资金专户。
五、其他事项
茹荷镇组织补偿登记,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负责落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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