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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20MW光伏项目批前公示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时间:2025-05-30

5月28日,云南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发布关于拟审批《沙朗乡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

根据公示文件,沙朗乡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空山片区,建设单位为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为21.22hm2,共装设38248块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为20MW,采用620Wp型单晶光伏组件,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布设3.2MVA箱变5台,2.0MVA箱变2台,共7台箱变,62台320kW组串式并网逆变器。光伏场区所发电量经就地箱变升压至35kV,通过1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电力后输送至依托的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架空线路长度4.93km。

详情如下: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沙朗乡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沙朗乡光伏发电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沙朗乡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空山片区

建设单位: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为21.22hm2,共装设38248块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为20MW,采用620Wp型单晶光伏组件,工程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布设3.2MVA箱变5台,2.0MVA箱变2台,共7台箱变,62台320kW组串式并网逆变器。光伏场区所发电量经就地箱变升压至35kV,通过1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电力后输送至依托的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架空线路长度4.93km。

本工程与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共用110kV升压站,110kV升压站纳入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中评价。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为云南昆明五华区乾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本项目为同一建设单位。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名录,电压在100kV以下的送、变电系统不在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范畴内,本项目不包含送出线路工程,故不涉及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

施工期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对施工现场、交通道路洒水降尘;施工区散体材料库内存放、露天存放应采用防尘网遮盖,表土堆放区土工布遮盖;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加强监督管理,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封闭措施,经过村庄路段应减速行驶,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清扫、洒水降尘;施工后要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及时实施地面绿化措施;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通过上述措施施工期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雨季地表径流。

在施工场地设置1个沉淀池(10m3),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场地附近设旱厕一座,粪尿污水进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大规模的地面开挖作业,暴雨期间停止基础开挖等扰动地表类的施工,禁止任何施工废水排入周边地表水;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有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选择好临时表土堆场,并建设拦挡、覆盖等水土防护措施,光伏区和道路区在地势低凹处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有效拦截雨水对施工面冲刷。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噪声源强在84~109dB(A)之间。为减轻施工噪声对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将采取以下缓解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

(1)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操作规范和操作规程,减少设备噪声的产生;

(2)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减轻高噪声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项目方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施工车辆一般禁鸣喇叭;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或敲击工具等;

(5)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6)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

(7)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可能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施工期短,施工期噪声会随施工完成而消失。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管控,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①土石方

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项目不设表土堆场,于就近范围的空闲区域、道路沿线堆放,开挖的表土堆存时设置临时围挡和覆盖。

②建筑垃圾

集中收集并进行分类,其中可回收资源可销售给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置;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建设单位应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报县级以上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备案。

③生活垃圾及粪便

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桶,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垃圾实行“日产日清”,自行转运至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处置;粪尿污水进入旱厕,旱厕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全部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④废弃设备零件

项目在光伏组件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弃设备零件,该部分废弃设备零件经收集后,可回收销售给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植被植物的破坏影响,工程施工对动物生境的扰动以及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生态保护采取避让、减缓、修复、补偿等措施,减轻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云林规〔2021〕5号”“自然资发〔2023〕12号”关于用林和用地的规定。

(2)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临时占地,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地表原貌的生态破坏。建设涉及的林地严格按照林草相关法律法规和使用程序办理林草地使用审核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严禁出现未批先占等违法行为。

(3)施工活动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禁止施工人员违法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减少地表扰动。

(4)施工场地、光伏场区桩基开挖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剥离表土就地堆存和防护,不再进行转存或集中堆放。临时堆存表面用防尘网进行苫盖,并在其周围用高强度PVC编织袋或草袋装土筑坎进行临时拦挡,用于后期撒草绿化覆土(≥50cm)或生态恢复(≥30cm)用土。

(5)施工现场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6)避开雨天,分段施工、及时回填恢复,开挖的土石方设置临时编织袋拦挡、薄膜覆盖,减少施工地面裸露时间和减少雨水冲刷。

(7)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宜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在植被恢复及绿化过程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植被恢复区应注意加强管理巡查,做好浇水、施肥保障措施,若发现种植的植物死亡,应查明死亡原因,并进行补种和加强管理。

(8)安排2个专门人员负责项目区施工中的动物保护的监督和环境管理工作等,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树立野生动物的宣传牌4块,并发放宣传手册100份,介绍常见野生动物的一般习性及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遇受伤的野生动物时,须及时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交由专业人员处理。

(9)项目5#方阵四周紧邻基本农田、4#方阵西侧紧邻生态保护红线,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施工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包括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严禁计划外占地;在紧邻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的边界竖立施工警示标牌,严禁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区域随意破坏植被、土壤。

(10)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禁止露天长期敞开堆放易产生扬尘的材料;运输易产生扬尘材料时应按规定实施密闭运输,实现无抛洒滴漏,减轻粉尘对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内植被的影响。

(11)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段:(一)开工前,对施工范围要进行严格审查,禁止超计划占地,禁止破坏申请占地外的植物,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二)对线路走廊内不能避让的高大林木,采取高跨方案避免砍伐通道,以减少植被破坏,保护好现有植被及动物生境。(三)生态保护红线内尽量利用既有道路进行材料运输,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新建施工道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牵张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四)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态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生态保护红线外并按要求处置。(五)展放导引绳的通道应规定只设一条,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踩踏出多条通道。(六)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12)项目建设过程禁止占用天然林、公益林,严格落实用林政策,对架空线路沿线经过的天然林、公益林区域,采取高跨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架空线路采用先进的架线工艺,如无人机等放线方式,减少对线路走廊下方植被的破坏,靠近天然林、公益林进行施工时,设置彩条布、围挡,警示牌等,不得越线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13)禁止在基本农田、天然林、公益林区域堆放施工生产生活材料。

(14)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结束后应按照《沙朗乡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采取相应水保措施:

①工程措施:表土剥离收集0.54万m3,覆表土0.54万m3。

②植物措施:植被恢复2.30hm2。

工程量为:撒播车桑子、锦熟黄杨种籽各23.4kg,黑麦草、狗牙根种籽各93.4kg;需混合种籽量为233.6kg,抚育管理2.30hm2。

③临时措施:临时苫盖26200m2,临时铺垫2000m2,临时拦挡1850m。

工程量为:铺彩条布3200m2,铺无纺布23000m2,编织袋填筑与拆除1665m3,铺设土工布2000m2。

(15)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施工结束后,尽快对牵张场、塔基施工场地等施工临时占地采取种植乔灌草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恢复临时占地区域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发电过程不产生工业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巡检车辆进入厂区产生的尾气、路边扬尘。

车辆进入厂区内产生的尾气和路边扬尘为无组织间歇性排放,由于项目内车辆排放尾气的时间短,而且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有严格的规定,加上停车多为自备车辆,车型偏小,因此,汽车尾气不会形成较大的集中污染源,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太阳能光伏板清洗过程中不添加清洗剂,产生的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废水回浇于下方林草植被,被植物等吸收,不会在地面形成径流,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设置减振措施,项目运行期间产噪设备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光伏电池板、废逆变器、废电气元件、废变压器油、事故废油等。

废电池板、废逆变器、废电气元件:暂存于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处置;单次维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事故废油均属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危废贮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油不合格需全部更换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在更换后及时转移处置,不在厂区贮存。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箱式变压器油、事故废油。《报告表》判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在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设置7个事故油池,箱变在事故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自流进入事故油池收集后暂存于对门山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危废贮存库,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事故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进行基础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五华区分局进行备案,并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7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沙朗乡光伏发电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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