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阳能项目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时间:2025-05-30
5月29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根据批复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温州市泰顺县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6380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6380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详情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温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请示》(温政〔2024〕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温州市泰顺县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6380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6380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二、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附件:浙土审〔2025〕 8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泰顺县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太阳能光伏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太阳能光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太阳能光伏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昱能科技 11分钟前
水发兴业能源 12分钟前
四局装备 12分钟前
图片正在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