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阳能政策
来源:国家能源局
时间:2025-06-18
6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水风光+”创新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推荐案例应以水电(含抽蓄)为基础,带动周边风、光等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及关联产业升级发展取得突出成效,并在技术、体制、管理、业态、模式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具有较强创新性。推荐案例支撑项目应全部或部分建成投产。
文件要求,每个报送单位推荐案例原则不超过5个。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相关省(区、市)和央企申报资格。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水风光+”创新发展
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新能〔2025〕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能源央企: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更好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开展“水风光+”创新发展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案例应以水电(含抽蓄)为基础,带动周边风、光等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及关联产业升级发展取得突出成效,并在技术、体制、管理、业态、模式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具有较强创新性。推荐案例支撑项目应全部或部分建成投产。
二、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有关能源央企自愿组织案例申报并严格审核把关,每个报送单位推荐案例原则不超过5个。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相关省(区、市)和央企申报资格。
三、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有关能源央企于2025年8月1日前将推荐案例汇总表、案例申报书、案例申报材料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寄送我局新能源司,电子版同步发送至shanxj@nea.gov.cn邮箱,申报案例命名为“推荐地区/单位名称-序号-案例名称”(序号与推荐案例汇总表一致)。
四、我局将委托咨询机构或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估,经评估具有典型意义和推广价值的项目,向社会公布。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81929531
附件:
1.____省(区、市)(或____能源央企)“水风光+”创新发展优秀实践案例推荐汇总表.docx
3.“水风光+”创新发展优秀实践案例申报材料承诺书.docx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6月9日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太阳能光伏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太阳能光伏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太阳能光伏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通威集团 6分钟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2分钟前
美通社 15小时前
图片正在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