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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项目
来源:光伏头条
时间:2025-08-18
光伏头条获悉,8月15日,云南省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白鹤村光伏发电项目、狮山河对门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开发候选企业依次递补的公告。
公告指出,2025年1月24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光伏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结果公示》,对光伏项目12个标段开发候选企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于2025年2月6日结束。
现因第12标段(白鹤村光伏发电项目(90MW)、狮山河对门光伏发电项目(40MW))市场化竞争配置公示的第一开发候选企业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申请退出该标段2个光伏项目投资开发。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审核同意的《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光伏项目开发方案》中“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请楚雄州人民政府与公示结束的第一中标候选企业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如因企业原因未在规定时间签订,视为自动放弃,其他候选企业依照排名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原则,经研究,决定取消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作为白鹤村光伏发电项目、狮山河对门光伏发电项目第一开发候选企业的资格,由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二开发候选企业楚雄州金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递补,作为第一开发候选企业。
8月7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安龙堡光伏发电电站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
公告表示,安龙堡光伏发电电站项目装机容量4.5万千瓦,估算总投资约20000.00万元,为楚雄州列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的光伏发电项目,因在楚雄州2024年第二批、第三批光伏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中优选确定的第一开发候选企业(中核汇能云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主动申请退出该项目投资开发,现对该项目依规重新开展市场化竞争配置。
市场化竞争配置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资开发协议签订,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2个月内应实现开工(办理用林用地、环保水保、接入系统审批等开工前期手续的时间可剔除,剔除时间最长不超过2个月),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具体如下:
来源: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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