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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项目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
时间:2025-07-18
7月1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黄南州尖扎滩3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根据批复文件,青海省人民政府同意将黄南州尖扎县尖扎滩乡洛哇村、尕加二村共计1个乡2个村的1.7585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作为黄南州尖扎滩3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
详情如下: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南州尖扎滩3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5〕132号
黄南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黄南州尖扎滩3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黄政〔2025〕25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州尖扎县尖扎滩乡洛哇村、尕加二村共计1个乡2个村的1.7585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作为黄南州尖扎滩3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州要督促尖扎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牧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被征地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已足额缴纳,按照《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州要督导尖扎县人民政府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障。
四、你州要督导尖扎县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尖扎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五、具体事宜由尖扎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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